.时尚域名Notices

  • 关于“.时尚”DNSSEC密钥轮转的公告

    "Fashion" key

     

    Rotation start time: 2017-09-14

     

    New KeyID: 14822

     

    DNSKEY :xn--9et52u. 3600 IN DNSKEY 257 3 8

    AwEAAZNmZZYq9edHvhRFN5jrdiTIknXqkKM0Ehi07Dk9tc27hLeSPyXi MnVducSuAnoHlgEPJnmWHdRj5W6On/NO6YFGdI6kzOedrud4gEkJXZ6y mfS1fM2JHIeVQNWilgdRhCNd4x9eJPWqQwoe5pwiwm2mvJxtBhoeSixz fmYlWB5HAtrsau/BrpiOhqJgq59UFDGVPX/eX+2eleQwwJbl2m3UszS6 GrppQQmWAS7DxDnM+3jWx4EkcagLHE6bTgGweiMBlBtHYXyry1jV87Ep 1EkWIfiEgw0NfyaO+ByJDnJGr+P83p7QoaocvL54y2qRMBEL2q0xeZzs +BCEoheEg/U=

     

  • “.时尚”域名日升期公告

    “.时尚”日升期的公告内容具体如下:

     

    一、日升期时间安排

    1.2017年8月1日00:00-2017年8月30日24:00为日升期注册通知阶段,该阶段注册局不接受域名注册申请;

    2.2017年8月31日00:00-2017年9月30日24:00为日升期域名注册阶段,该阶段注册局接受域名注册申请,并根据“先提交注册先得到”原则,向注册人分配具体域名;

    注:以上时间均指中国•北京时间,具体以注册局系统接口时间为准。

     

    二、日升期注册主体资格

    根据ICANN政策,仅有经TMCH(Trademark-Clearinghouse,系ICANN授权成立的商标所有权资料库中央储存中心)核验成功并持有TMCH签发的尚在有效期内的SMD(SignedMarkData,即签名商标数据包)文档的商标持有人或其代理(本公告中统称“注册人”),才能够在日升期注册域名;

     

    三、日升期域名注册规则

    1.注册人需通过注册局认证的注册商进行日升期的域名注册,注册局不直接受理注册人的注册申请。注册商名单可以通过注册局网站查询http://ss.newgtld.cn/front/partner.html;

    2.注册人在日升期注册域名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a)向相应的注册商提供SMD文档,SMD文档的数据信息与所申请的域名标签验证须完全一致;

    b)申请注册的域名应符合注册局相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字符串政策,见注册局网站http://ss.newgtld.cn/front/policy.html)。

    3.如在日升期域名注册阶段,多个符合资格的注册人申请注册同一域名时,注册局将在日升期静默阶段根据“先提交注册先得到”的原则,向注册人分配具体域名。

     

    四、日升期域名注册价格

    1.日升期域名注册价格为1280美元/年,需在提交域名注册申请的同时向注册商缴纳;

    2.注册人在日升期注册域名时,注册期限需选择“5年”,如注册人考虑多年注册,可再对域名进行续费(一次续费最多不超过5年)。日升期内注册的域名,其续费价格与日升期阶段注册域名的价格相同;

    3.在日升期域名注册阶段成功提交注册申请的域名,如果注册人在此阶段选择撤销注册申请的,则已缴纳的注册费用将不予退还;

     

    五、日升期争议解决

    如对日升期注册域名有争议,争议方可依据注册局的日升期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相关规则见http://domains.adrforum.com/main.aspx?itemID=1922)

    向注册局指定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国际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

    可仲裁的日升期域名争议有如下三种类型:

    1.当注册域名时,注册人并未持有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有效的注册商标,或者注册人所持商标并未经法庭验证,或者其商标不受有效的法令或条约的保护;

    2.所注册的域名与注册人在日升期所依据的商标名称并不完全一致;

    3.注册人注册域名时所依据的注册商标并非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有效,或所依据的商标未经法庭验证、或受有效的法令或条约的保护。

     

    六、解释权

    本公告解释权归注册局所有。

     

  • “.时尚”域名抢滩期公告

    RISE VICTORY LIMITED获得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正式授权,成为全球互联网顶级域名注册局,负责全权运行、维护和管理“.时尚”国际顶级域名。

     

    “.时尚”是为华人社区量身定制的国际顶级域名,为全球互联网用户打造最符合华人社区拼写和记忆习惯的“.时尚”顶级域名。

     

    “.时尚”域名注册分为抢滩期、抢滩期和开放注册期三个不同阶段。本公告内容系针对“抢滩期”阶段的域名注册,其他阶段的公告将后续公布,敬请持续关注。

     

    “.时尚”抢滩期的公告内容具体如下:

     

    一、抢滩期时间安排

    2017年10月1日00:00至2017年11月5日24:00

    注:以上时间均指北京时间,具体以注册局系统接口时间为准。

     

    二、抢滩期注册主体资格

    抢滩期面向全部公众开放注册。

     

    三、抢滩期域名注册规则

    1.注册人需通过注册局认证的注册商进行抢滩期的域名注册,注册局不直接受理注册人的注册申请。

    2.抢滩期域名注册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

    3.申请注册的域名应符合注册局相关政策

    (包括但不限于字符串政策,见注册局网站http://ss.newgtld.cn/front/policy.html等)。

     

    四、抢滩期域名注册价格

    1.抢滩期域名注册价格为800美元/年,需在提交域名注册申请的同时向注册商缴纳;

    2、注册人在抢滩期注册域名,注册期限需选择“1年”,注册成功后可在抢滩期内续费或者开放期时再续费,抢滩期内注册的域名,其续费价格与抢滩期阶段注册域名的价格相同;

    3、在抢滩期域名注册阶段,已经成功提交注册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或申请者在注册成功后5日内删除的,将退还所交注册费;

    4、如果用户提交的申请未被审核通过,注册费用将全额退回。

     

    五、抢滩期争议解决

    如对抢滩期注册域名有争议,争议方可依据相应的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向国际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六、解释权

    本公告解释权归注册局所有。

     

  • “.时尚”域名开放注册期公告

    RISE VICTORY LIMITED获得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正式授权,成为全球互联网顶级域名注册局,负责全权运行、维护和管理“.时尚”国际顶级域名。

     

    “.时尚”是为华人社区量身定制的国际顶级域名,为全球互联网用户打造最符合华人社区拼写和记忆习惯的“.时尚”顶级域名。

     

    “.时尚”的将于北京时间2017年11月6日00:00(UTC+8)开放注册,现将“开放注册期”的具体规定公告如下:

     

    一、开放注册期的开始时间

    自北京时间2017年11月6日00:00(UTC+8)起

     

    二、开放注册期的价格政策

    具体由各注册商和市场决定和调节。

     

    三、开放注册期注册主体资格

    面向全部公众开放注册。

     

    四、开放注册期的域名注册规则

    1.注册人需通过注册局认证的注册商进行域名注册,注册局不直接受理注册人的注册申请。注册商名单可以通过注册局网站http://ss.newgtld.cn/front/partner.html查询;

    2.域名注册遵循“先注先得”的原则;

    3.申请注册的域名应符合注册局相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字符串政策,见注册局网站http://ss.newgtld.cn/front/policy.html等)。

     

    五、域名的争议解决

    如对注册域名有争议,争议方可依据相应的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争议解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UDRP、URS等,相关规则可参加注册局网站http://ss.newgtld.cn/front/policy.html),向ICANN指定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提起仲裁申请。

     

    六、解释权

    本公告解释权归注册局所有。

     

  • “.时尚”日升期内Name Collision补充公告

    本注册局运营管理的“.时尚”顶级域从2017年8月31日00:00(UTC+8)进入日升期注册。在日升期内,合格申请人可在注册局制定的《字符串政策》和《保留域名政策》等注册局政策允许范围内,提交域名注册申请。具体规定请见注册局日升期公告http://ss.newgtld.cn/front/policy.html。

     

    针对《保留域名政策》中第4节《ICANN保留域名》g部分的Name Collision名称部分,本注册局现补充规定如下:

     

    在日升期内,合格申请人可申请注册注册局《保留域名政策》中Name Collision名称。如果该域名同时因《保留域名政策》其他部分规定保留,则该域名不得申请。

     

    符合上述要求的可申请域名可通过EPP提交注册申请,注册局在日升期后根据日升期域名分配规则进行注册并激活。

     

    本补充公告之解释权归注册局。

     

.时尚域名Policies

  • “.时尚”域名开放期注册政策

    一、总则

    本注册局开放期注册政策系注册局“注册政策”的一部分,规定了如下TLD的开放期域名注册政策:

    TLD:时尚(.xn--9et52u)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档中所使用的术语和ICANN的商标清算所权利保护机制要求条件(TMCH要求条件)意义一致。

    请访问:https://archive.icann.org/en/resources/registries/tmch-requirements.

     

    二、开放注册

    开放注册期是指在TLD的日升期及抢滩期后,任何一个符合TLD注册条件要求的注册人都可公开注册域名的时期。开放注册期的域名注册者必须遵从所有注册局政策(包括字符串政策)以及ICANN根据注册局协议和注册商认证协议中规定的要求。

     

    三、商标通知服务

    作为TMCH商标权利保护措施之一,注册局将在2017年10月2日开始为期90天的域名注册者商标通知服务。

    “商标通知服务”的目的时为了给潜在的域名注册者清晰告知相关名称的商标持有人权利范围。

    当域名注册者在注册域名时,如果其欲注册域名与TMCH中登记认证的商标记录一致,域名注册者将会接收到TMCH“商标通知”。域名注册者只有在阅读并接受“商标通知”后才能完成域名注册。同时,在接收到“商标通知”的域名完成注册后,商标持有人也将收到TMCH“商标通知”。

  • “.时尚”域名字符串政策

    一、字符串政策

    本注册局字符串政策系注册局“注册政策”的一部分,适用于注册局所管理的如下TLD:

    TLD:.时尚(.xn--9et52u)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档中所使用的术语和ICANN注册商认证协议中的意义一致。

    本文档包含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版本,当两种版本出现不一致或矛盾的情况下,请以中文版为准。

     

    二、字符串技术要求

    一个域名系由多个标签组合而成(即本文所指“字符串”)。任何域名标签必须符合RFC1034 第3.5款的要求。不符合本注册局字符串政策(及其他注册局政策)之域名申请不得注册。

     

    三、ASCII字符串

    ASCII域名或者由中文域名转化的A标签域名必须符合如下规定:

    1.二级域不能超过63个ASCII字符;

    2.只能由字母a-z(不分大小写),数字0-9以及半角连字符(-)构成;

    3.连字符不能放在字符串开头或结尾部分;

    4.ASCII域名标签的第三位和第四位不能连续由连字符构成,例如“ad--cd”这样的ASCII域名不能注册。

     

    四、IDN字符串

    IDN域名标签必须符合RFC5890第2.3.2.1款所规定的“IDNA有效”准则。本注册管理机构所管理之TLDs遵循RFC4713标准,支持中文IDN字符串。但仅支持下列IDN表单中列出的中文字符:

    “CNNICIDN表单”,见http://www.iana.org/domains/idn-tables/tables/cn_zh-cn_4.0.html;

    “TWNICIDN表单”,见http://www.iana.org/domains/idn-tables/tables/tw_zh-tw_4.0.1.html.

     

    五、IDN异体字绑定政策

    中文用户日常生活中所使用不少中文字符有多种写法,这些不同的写法被成为主字符的“异体字”。本注册管理机构遵循RFC3743对IDN异体字域名做如下规定:

    a)对于无异体字的TLDs,主域名标签可为简体或繁体,且只有该主域名标签会注册给注册人并激活,而其他的异体字域名标签则会被保留并禁止注册。

    b)主域名标签及其所有异体字标签共同构成RFC3743中所述的绑定集。删除绑定集中的任何一个域名标签都会导致绑定集中其他所有标签一并被删除。

    c)注册人可以在注册域名之后通过其域名注册商选择激活绑定集中所保留的其他异体字域名标签。

    d)被激活的异体字域名必须在TLD的区文件中与主域名配置同样的NS资源记录。

    在ICANN部署了“根区标签创立及维护规则程序”来解决异体字IDNTLDs的授权问题后,上述二级域异体字绑定政策可能会有调整。

  • “.时尚”域名保留政策

    一、总则

    本注册局域名保留政策系誉威注册局“注册政策”的一部分,适用于注册局所管理的如下:

    TLD:.时尚(.xn--9et52u)

    本文档包含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版本,当两种版本出现不一致或矛盾的情况下,请以中文版为准。

     

    二、保留域名

    除了ICANN规定需保留某些名称不被注册之外,注册局也会保留(即不允许注册或分配给注册局,使得第三方无法注册、使用或在DNS中激活或其它使用)或禁止某些域名不被注册。

    每个域名注册都必须和保留域名库进行核对。如果欲注册域名为保留域名,则该域名无法开放注册。

     

    三、保留域名列表

    注册局的保留域名有如下分类:

    a.根据ICANN要求所保留域名;

    b.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所保留域名;

    c.根据注册局市场营销活动所保留域名。

    在遵守ICANN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注册管理机构保留对保留域名列表时不时进行增删修改的权利。

     

    四、ICANN保留域名

    以下为ICANN要求保留域名:

    a.英文单词“example”。

    b.所有的两个字符组合(包括00-99和字母与数字的组合)。

    c.注册局自用域名。

    d.国家/地区名称。

    e.国际奥委会和国际红十字运动、红新月运动名称。

    f.国际组织名称。

    g.根据ICANN的“域名冲突”管理政策所规定应被禁止注册的名称。

  • “.时尚”域名日升期注册政策

    一、总则

    本注册局日升期政策系誉威册局“注册政策”的一部分,适用于誉威注册局所管理的如下TLD:.时尚(.xn--9et52u)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档中所使用的术语和ICANN的商标清算所权利保护机制要求条件(TMCH要求条件)意义一致。

    关于TMCH要求条件,请访问:https://www.icann.org/resources/pages/tmch-requirements-2014-01-09-en。

     

    二、日升期及通知

    注册局将为上述TLD提供30天的日升期注册服务,紧跟其后为抢滩期和开放注册期。注册局将在其官方网站http://www.newgtld.cn公布日升期的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日升期内,商标持有人(或其代理)可以为其通过TMCH验证的商标在上述TLD下申请注册相匹配的域名。

     

    三、注册要求

    本日升期不适用隐私注册或代理注册。此外,日升期注册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日升期合法商标权利持有人(或其商标代理)需提交有效的签名商标数据包(简称SMD,由TMCH颁发)并且该签名商标数据包经过ICANN规定的验证流程验证包内信息与申请域名验证相一致;

    b.注册申请符合注册局政策(包括注册局的字符串政策和保留域名政策)。

     

    四、申请分配

    在日升期域名注册阶段,域名申请遵循“先到先得”原则。

     

    五、陈述与保证

    申请人在提交日升期申请时,申请人被认定为:

    a.同意接受此日升期政策,接受其他注册局政策以及ICANN在注册局合同、注册商认证协议中所规定的要求,包括ICANN共识政策和临时政策

    (详情请访问:http://www.icann.org/en/resources/registrars/consensus-policies);

    b.陈述并保证其为有权参与日升期的商标持有人或持有人的授权代理;

    c.同意接受注册局使用的日升期争议解决政策来解决日升期域名争议;以及

    d.认知、同意并接受由于日升期域名注册对第三方所导致的损害的唯一和直接责任,同意、补偿并且使得注册局及其雇员、董事、经理、代表、代理、关联机构、承包商免于遭受任何及全部包括由于行动、疏忽或错误而导致的索赔、损害、责任。

     

    六、日升期争议解决

    在日升期内TMCH中商标持有人与其他注册人就域名注册冲突而产生的争议,可在日升期结束前,按照注册局规定的日升期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简称:SDRP)向国际仲裁机构提出争议仲裁申请。

  • “.时尚”反域名滥用政策

    一、总则

    本注册局反域名滥用政策是本注册局“域名政策”的一部分,适用于注册局所管理的如下:

    TLD:.时尚(.xn--9et52u)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档中所使用的术语和ICANN注册商认证协议中的意义一致。

    本文档包含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版本,当两种版本出现不一致或矛盾的情况下,请以中文版为准。

     

    二、基本条款

    在本TLD注册和使用域名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注册局政策和ICANN在注册局合同、注册商认证协议中所规定的要求,包括ICANN共识政策和临时政策。注册局保留根据法律法规或ICANN规定或运营管理而不时修改本政策的权利。本政策的修订或更新在公布在注册局网站30天后生效,注册商和注册者都须遵守。

     

    三、域名注册协议中包含条款

    注册商必须要求域名注册者签订《域名注册协议》。域名注册协议必须包括下列条款:

    a.所有适用法律法规、注册商认证协议和注册局-注册商协议中明确规定的相关条款;以及

    b.禁止域名持有人传播恶意软件、僵尸网络、钓鱼、盗版、侵犯商标权或知识产权、欺诈、制假或参与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并对上述活动制定处罚措施。

     

    四、禁止使用

    注册局明确禁止域名用于任何非法或欺诈性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域名持有人传播恶意软件、僵尸网络、钓鱼、盗版、侵犯商标权或知识产权、欺诈、制假或参与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注册局将定期通过技术分析评估是否有域名存在安全威胁,如嫁接、钓鱼、恶意软件、僵尸网络等。

     

    五、域名滥用处罚措施

    如违反注册局政策(包括本政策)及ICANN规定,

    或域名威胁到注册局及其运营以及TLD的安全与稳定,

    或为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法庭命令、行政机关命令、或仲裁机构决议,

    或为了保护本注册局或第三方权利,或保护本注册局及其关联机构、附属机构、所有人、公司管理层、董事、代表、雇员、承包商或股东的权利,

    或为了纠正注册局或注册商由于域名注册或域名保留所产生的错误,

    注册局保留所有权利,对于违反上述政策的域名给予拒绝或取消域名注册、转移、或将域名置于“锁定”或类似状态等处置权利。

  • References